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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通知
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四川科技奖

#2022年度#


提名工作正式开始!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设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四川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参与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报奖项目可选择省食品学会作为提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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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

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

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

4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2020年5月17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5月17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

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6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

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8

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0.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1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须间隔1年,且有新的贡献方可被再次提名。

1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含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13.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14.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15.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16.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在川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17.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提名公示

提名人选(项目)应进行提名前公示。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应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2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项目)方可提名。

提名材料

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提名时间

网络提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18:00截止

提名地址

2022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四川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办公室,邮寄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杨柳东路中段98号,联系电话:028-82733116,联系人:张老师。

提名工作咨询电话

028-86710813、86676522、86730903、86718520、86710365

技术服务热线

1.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

(028)12345

2.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85249950、8523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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